南平市效能投诉中心最早成立于2000年5月,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明确了效能投诉中心职能,并从市直单位抽调了一批同志到中心工作,市里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效能办与效能投诉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2年3月,经南平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作为常设机构,并实行合署办公,挂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下设综合科、投诉科、督查科。 市效能办、市效能投诉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与指导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 二、综合掌握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动态,调查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协调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宣传工作; 三、组织、协调、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涉及本地、本单位的效能投诉问题,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的效能投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四、受理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组织调查、协调处理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受理不服效能投诉工作机构对效能问题处理的申诉; 五、组织安排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督导员的日常工作,承办需要上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的重要事项。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